莞城、南城、塘厦等16个镇街的住房单价在22909元/平方米(含)以下均为普通住房。昨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东建房〔2018〕57号)》(以下简称《通知》)。记者留意到,与上一轮价格标准相比,一类标准镇街数量减少了一个,各类标准价格调整幅度小,三类标准价格出现下调。这表明在楼市调控政策持续影响下,东莞房价保持平稳。
东莞从今年起实行一年两次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调整。昨日东莞发布了今年第二次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调整的通知。《通知》称,此次调整是根据东莞各园区、镇街普通住房2018年上半年平均交易价格情况,按照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计算,东莞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按园区、镇街划分为三类标准。
根据《通知》,一类标准共有16个镇街,包括莞城、塘厦等,比上一轮减少一个,价格标准为低于22909元/平方米(含);二类标准共有13个镇街,包括樟木头、茶山等,比上一轮增加两个,价格标准为低于17293元/平方米(含);三类标准共有4个镇街,包括桥头、中堂、长安、谢岗,比上一轮少了一个,价格标准为低于13936元/平方米(含)。
记者留意到,与今年4月初发布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相比,此轮调整中,长安由一类标准镇街调整至三类标准镇街,樟木头由一类标准镇街调整至二类标准镇街;清溪则由二类标准镇街调整至一类标准镇街;望牛墩、横沥由三类标准镇街调整至二类标准镇街。
最新的价格标准与2018年首次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相比,一类标准价格上调0.5%,二类标准价格上调1.29%,三类标准价格下调1.45%。这表明今年上半年东莞房价保持平稳,在限购、限价、限贷等楼市调控政策影响下,东莞部分镇街房价甚至从上涨转为下降,回归理性,楼市调控效果显著。
提醒:不影响普通购房者缴纳契税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三部门还提醒购房者,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调整不影响普通购房者缴纳契税。
根据相关规定,自2016年2月22日起,普通住房标准不再作为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的依据,对居民家庭在东莞市购房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缴交的契税优惠不产生影响。
目前,普通住房标准主要用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普通住房及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征收土地增值税。
在土增税预征率方面,普通住房为2%,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为3%;在土增税核定率方面,普通住房不低于5%,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不低于6%。